zcjy 2025-01-17 10:45 285
各位同学大家好,有关国考金融监督管理局的面试内容相信大家看完前面文章中的视频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那么接下来在这几天麦麦老师会为大家整理金融监督管理局几个岗位在面试过程中专业课部分内容的命题思维与答题方式;今天为大家总结了金融监督管理局法律岗专业课这部分的内容,希望大家可以耐心进行阅读,此篇文章建议收藏反复观看。
同时文末也为大家整理了一些面试复习资料,需要的同学可私信领取。
01文章大纲
02面试基本情况
面试题型包括三个部分,共6道面试题目
第一道:自我介绍
第二、三道:结构化题目
第四、五道:专业课题目(根据所报岗位进行考查)
第六道:英语
3.考官组成:
5-9名考官(主考官1人,结构化考官2人,专业课考官2人,英语考官1人,其他工作人员: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引导员等)
考官读题,听一道答一道,无题本,一般提供草稿纸和笔
03专业课往年题目分布知识点
2024年真题分布
2023年真题分布
从历年的考试趋势变化来看,基本上每年都会出现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法、民法的内容,可能会出现一些商法、金融法、刑法的考题,甚至可能会结合新法新规来进行对应的考查。
从题量上看,习近平法治思想一般每年在题库中约在2题左右、行政法在2~4题左右、民法1题左右、商法及金融法、刑法约在2题左右。
从考试趋势而言,2024年出现了结合案例进行考察的题目,本质上还是围绕行政法、金融监管来考察考生对于基本法律知识的认知和了解,同时,在专业课视角上开始结合多个法律维度进行命题,如2024年在考行政法原则的时候,要求考生对行政法、民法结合对比来作答。
04主要考查知识体系模块——习近平法治思想
问题:
例1:从立法、执法、司法的角度谈谈如何推进依法治国
例2:谈谈道德和法治的关系
理论知识主要是基于法理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依法治国的原则,考察考生的法律基本观念和认识,大致可以分为“法律与道德”“改革与守法”“法治国家建设的内容(或立法、司法、守法建设法治国家)”“法律与市场经济”“法的价值与权威”。
05主要考查知识体系模块——民法
问题:
例1:谈谈合同相对性
例2:不动产抵押和权利质押,商业银行有何风险,如何应对
民法自《民法典》颁布之后,考察内容并没有明显的增加,仍然是作为常规性考点。考试时,目前的真题主要在“总则”第一章、“物权编”第一分编、第三分编及第四分编、“合同编”第一分编及第二分编等几个部分。从内容上来说,与岗位工作具有高度的一致性。
06主要考查知识体系模块——商法
问题:
例1: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例2:公司在市场经济中的主体地位,谈谈公司法的性质和作用
商法在考查时有两种方式,一是常规性基本的认知和了解,往往考查《公司法》《保险法》《企业破产法》的内容,一种是结合新法新规的制定,尤其是2023年《公司法》修订后的条文认知。
07主要考查知识体系模块——金融法
问题:
例1:银行客户向银保监会投诉银行违法违规,你如何处理该投诉
例2:洗钱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金融法主要根据金融行业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相关法律行为的规定来进行考察,如商业银行的内控制度、反洗钱、消费者权益保护、信用卡使用等等。近年来随着《金融稳定法》的酝酿、《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金融法规拟修的法律法规建设,考试的概率越来越高。
08主要考查知识体系模块——行政法
问题:
例1:如何对行政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
例2:有人举报银行违规,银保监会对银行依法进行了查处,但相对人不服,到法院起诉。你作为应诉人员,该如何应诉
行政法是赋予金管局行政执法权力的基本法律制度,因此也是每年必考题和重点题,从考题的内容上来看,基本上围绕着对于依法、合法行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内容来考察,可能会预设某种场景,要求考生去拓展作答。
09主要考查知识体系模块——刑法
问题:
例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构成要件
例2:刑法第六次修正案
刑法考察时一般围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或者是刑法的新法新规,因此考生在复习时要重点梳理相关的法律内容来进行对应学习。
10专业课答题方法与技巧
1.表达清晰言简意赅
(1)切忌语速过快。过快的语速会造成考官视听疲劳,影响对考生综合印象评分,同时容易产生表达错误,考生会下意识纠正自己的错误,就会出现重复,出现不流畅和卡顿现象。
(2)切忌停顿过多过长。将影响语言表达的连贯性和流畅性
(3)切忌过多的语气词。专业面试语气词使用不当,会给人感觉主观,不专业。
2.注意逻辑 有理有据
(1)清晰的逻辑表达,能够帮助我们赢得印象分。对于公务员面试而言各种题型而言,层次感强主次分明,都是获得高分的关键。
(2)做到主次分明,突出重点,有针对性,有理有据。
注意: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
11典型真题答案展示
命题原因:
《刑法》第191条明确规定了洗钱罪的法律条文。该条文包含两款内容,第一款涉及个人实施洗钱行为的法律后果,第二款则针对单位实施洗钱行为的法律后果。根据该规定,构成洗钱罪的主要要件如下:
首先,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具有掩饰或隐瞒上游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来源和性质的故意。此处的“掩饰、隐瞒”行为表明行为人有意图实施相关行为,因此洗钱行为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根据《刑法》第191条第1款的规定,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包括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里所指的犯罪是某一类犯罪的总称,例如“贪污贿赂犯罪”涵盖了《刑法》分则第八章中所有贪污贿赂罪的相关犯罪,而非特指某一具体罪名。
其次,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洗钱行为。《刑法》第191条第1款列举了五种具体行为方式,包括提供资金账户;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或有价证券;通过转账或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跨境转移资产;以及采用其他方法掩饰或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这些行为方式旨在为特定上游犯罪的所得披上合法外衣,目的是销毁犯罪证据、逃避法律制裁,对此必须予以严惩。
再次,洗钱罪既可由自然人实施,也可由单位实施。
最后,洗钱罪侵犯的法益包括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司法机关的正常运作。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12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洗钱罪进行了重大修改,不仅将洗钱行为纳入刑事处罚范围,以符合国际反洗钱的趋势;还取消了洗钱罪的罚金上限,从而进一步加大了对洗钱行为的打击力度。
此外,随着科技的发展和金融工具的创新,洗钱手段也在不断演变。例如,利用虚拟货币、网络支付平台等新兴金融工具进行洗钱活动日益增多。对此,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措施需要不断更新,以适应新的挑战。同时,金融机构在预防和发现洗钱行为方面承担着重要责任,必须加强内部监控和风险管理,确保符合反洗钱的法律法规要求。
洗钱罪的打击和预防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法律、司法、金融监管以及国际合作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通过不断完善立法、加大执法力度、提升金融机构的合规意识以及深化国际合作,可以更有效地遏制洗钱犯罪,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经济秩序。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习近平法治思想
命题原因: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行了新的阐释,明确指出其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一定义体现了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思想的深刻理解,强调了全面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基础,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则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任务。
党的二十大报告概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主要任务,具体包括:
首先,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律体系的完善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体制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依法治国首要的是依宪治国,因此,必须在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的同时,强化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的立法工作,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社会的发展。
其次,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习总书记强调,必须为行政权力设定明确的规则和界限,并将权力纳入制度的约束之中。这些规则和界限既涉及政府职能与权限,也包括行使职能和权限的程序。因此,推进依法行政,需要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以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
第三,严格公正司法。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习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权力涉及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多个方面,公正司法要求我们规范司法权力的运行,并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只有实现严格公正司法,才能维护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和对依法治国的信心。
最后,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法治社会是一个包含广泛内容的概念,不仅包括法治机构、设施、制度,还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中华优秀法治传统法律文化,这些都是构建法治国家的基石。在实践层面,需要引导全体人民传承、遵守、捍卫法治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并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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